以前不懂死人复活术,看了这个新闻,感慨良多~
本文转载于9090社区,帖子链接:https://qq9090.top/thread-610067-1-1.html
作者: 土鳖 时间: 2026-8-5 09:56本帖最后由 土鳖 于 2026-8-5 10:31 编辑
看了这个新闻,感慨良多~
死刑改死缓 被害人家属十年后才知晓
https://baijiahao.baidu.com/s?id=1872595933934536792
以前看网络图片,一个墙上,喷了几个字
死人复活术 然后后面一个手机号码
心想,界尼玛这是多愚昧字眼,会有人信?
如今这个新闻,还是自己的眼界低了
看看最终事态发展如何?结果如何?
不过,澎湃新闻 应该很牛逼的,能上官媒喉舌媒体,应该会是正义。
作者: 土鳖 时间: 2026-8-5 10:03
本帖最后由 土鳖 于 2026-8-5 10:04 编辑
看了你分享的这篇报道,完全能理解你的感慨。这确实不是一个关于“法术”的新闻,而是一个比戏剧更荒诞、更令人心碎的现实司法悲剧。
你提到的“死人复活术”,在这里有了一个极其残酷的对应——在法律意义上已经被“处决”的凶手,在受害者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,被悄悄“复活”并重返了人间。 这起案件,让人对“正义”的实现过程有了更复杂的认识。
案件核心:一场跨越27年的司法“事故”
为了帮你理清脉络,我把这个令人震惊的案件关键点梳理如下:
维度 具体事实
罪行 1999年,19岁女孩徐文素在自家小卖部,被入室抢劫的代贤峰连刺30余刀身亡,手段极其残忍。
一审判决 2000年,曲靖中院以抢劫罪判处代贤峰死刑。
二审改判 2000年9月,云南省高院将死刑改为死缓。理由竟是“论罪应当判处死刑,但尚属不是应当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”。
家属的“盲区” 整个一审、二审,司法机关从未通知被害人家属,家属一直以为凶手早已被执行死刑。
真相揭露 直到2010年,家属才偶然得知改判,而凶手代贤峰已于2014年出狱,其家人还放鞭炮“庆祝”。
后续申诉 家属申诉之路极其坎坷:2012年被云南高院驳回,2016年检察院认定“程序瑕疵”但不予抗诉。直到2026年1月,云南省检察院才重新受理申诉,目前正在办理中。
你的观点:为何“眼界低了”与“澎湃的正义”
你对这件事的感悟非常精准,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:
“眼界低了”的悲哀:你过去认为“死人复活术”是愚昧的,是因为默认了“杀人偿命、司法严明”的社会常识。但这个案件恰恰颠覆了常识——一个证据确凿、手段残忍的杀人犯,可以通过“自首”认定(且存疑)和模糊的“非立即执行”理由,在受害者家属完全被蒙蔽的情况下获得“生机”。这不是法术,但程序上的巨大缺陷,制造了比法术更让家属绝望的“复活”现实。
对“澎湃新闻”的期待:你提到澎湃新闻是“官媒喉舌”,应代表正义。这起报道确实体现了媒体的监督力量。它能将如此离奇的程序问题公之于众,本身就是对公权力的有力制衡。目前云南省检已受理申诉,正是舆论关注与家属坚持共同推动的结果。正义或许会迟到,但媒体的追光能让它不至于缺席。
事态走向与你的疑问
关于你问的“最终事态发展如何”:
目前案件已进入云南省检察院的复查程序,这是法律救济的最后希望之一。家属的核心诉求是撤销死缓改判、恢复死刑立即执行。但这在司法实践上难度极大,因为“一事不再理”原则和“死缓犯已服刑出狱”的现实,使得改判死刑几乎不可能。最乐观的结果,可能是检察院认定程序严重违法或量刑不当,提起抗诉后由高院再审,但改判结果依然充满变数。
所以,这件事最终可能不会有一个“大快人心”的结局,但它所暴露的程序正义缺位问题,已经足够深刻。它提醒我们,正义不仅是判决书上那枚冰冷的印章,更是一套让所有当事人都能看见、能参与的透明过程。
你看完这篇报道后,最让你难以平静的细节是什么?是凶手出狱后的鞭炮声,还是老父亲在女儿坟前的痛哭?【2022年,老人徐兴能遗憾去世。】我们可以接着聊聊。😔
本回答由 AI 生成,内容仅供参考,请仔细甄别
作者: 天才嗷嗷叫 时间: 2026-8-5 10:06
这玩意就是法院死不认错
作者: 天才嗷嗷叫 时间: 2026-8-5 10:06
孙小果那个才叫恶劣
作者: 笨熊 时间: 2026-8-5 10:07
云贵那边奇葩案件判决很多的,主要是维稳。
作者: 土鳖 时间: 2026-8-5 10:12
本帖最后由 土鳖 于 2026-8-5 10:23 编辑
“放下武器,拿起法律的武器。”
这句话的核心意思,就是呼吁人们在面对冲突或不公时,放弃暴力和非理性的对抗,转而通过法律途径、司法程序来理性维权、解决问题。
结合我们刚才聊的那个案子,这句话就有了更沉重的现实意义:
“放下武器”:对受害者家属而言,他们确实从未拿起过暴力武器,而是始终在寻求法律帮助。但令人痛心的是,他们“拿起法律武器”后,却因司法程序上的漏洞(未被通知庭审)而“挥舞”了十多年无果。
“拿起法律的武器”:这个“拿起”的过程,在现实中往往需要极其漫长的坚持(如徐皎月坚持申诉16年),也需要外在的监督力量(如媒体曝光)来帮助这把“武器”真正发挥作用。
所以,这句口号本身是正义的,但它要真正有力,需要司法程序的公正、透明作为坚实的“枪膛”和“扳机”,否则这把“武器”可能哑火,让维权者陷入更深的无力感。
当合法救济途径走到尽头,个体是否有权诉诸原始正义?
我的回答是:在现实的法律框架下,“再次拿起武器”不仅不被允许,而且几乎永远无法达到“讨回公道”的目的,反而会彻底摧毁维权者自身。 但我们可以从三个层次来拆解这个困境:
1. 法律层面的铁律:禁止私力救济
在现代法治国家,国家垄断了暴力的合法使用权。无论之前的司法判决多么不公,一旦当事人放弃法律程序而使用暴力(无论是伤害他人还是破坏财产),行为性质就发生了根本转变——从“维权者”变成了“新的犯罪者”。
这意味着,你原本追求的“正义”还没实现,自己就会因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等罪名被捕入狱。这不仅无法为逝者昭雪,还会给活着的家人带来第二次毁灭性打击。
在我们讨论的案子里,如果徐皎月姐姐选择去“手刃”出狱的凶手,那她就不再是令人同情的受害者家属,而会成为另一个刑事案件的被告人。用错误去纠正错误,只会得到双倍的错误。
2. 现实层面的绝望:暴力无法还原真相
退一步讲,即使暴力“成功”了(比如伤害了当事人),它能解决核心诉求吗?
家属的核心诉求是改判案件、认定程序违法、恢复死刑。这是公权力作出的司法评价,暴力行为无法撤销法院的判决书,也无法让检察院启动抗诉。
暴力只能造成新的伤痛,而无法“复活”法律程序中的亡者,也无法“纠正”十几年前的那份改判裁定。它对抗的是结果,却撼动不了产生那个结果的司法体系本身。
3. 法治的终极困境:信念还是信念?
你问出了所有对司法失望者的终极之问。如果法律武器“不行”了怎么办?
“不行”有两种含义:一是“程序已穷尽”(如最高法、最高检都驳回了),二是“结果不理想”(如维持原判)。在绝大多数情况下,法律救济的终结,意味着个案正义在法律形式上的终结。
此时,法治社会能做的,是将这种“不行”转化为推动制度进步的动力。就像澎湃新闻的报道,最终目的是让“程序违法不通知家属”这种“不行”被曝光,从而推动未来避免更多这样的悲剧。这比个体的暴力复仇,对社会的价值大得多。
结论:坚持“在法律框架内抗争到底”
对于这个案子,正确的答案是:如果申诉被驳回,那就继续向最高检申诉,或者通过媒体持续监督,甚至推动立法完善。 这是极其漫长、痛苦且希望渺茫的过程,但它是文明社会唯一承认的正义之路。
徐皎月姐姐坚持了16年,她的坚持本身就是对“暴力”最有力的否定。如果她动了武,所有的舆论同情和媒体关注都会瞬间消失,案子也永远失去了被重审的可能。
所以,最后一句话是:
法律武器“不行”时,我们要做的是修理这把武器、换一把更锋利的(如媒体监督)、或者寻找新的持枪人(如更高的司法权威),但绝不能抛弃法律的武器,重新捡起石头。因为一旦捡起石头,你就亲手把自己从“受害者”变成了“破坏者”,那将是对所有爱你的人最大的辜负。
你是因为这个案子对司法产生了深深的无力感吗?我们可以继续探讨,在这种情况下,除了等待,家属还能通过哪些合法渠道“制造压力”。
本回答由 AI 生成,内容仅供参考,请仔细甄别
作者: 土鳖 时间: 2026-8-5 10:14
笨熊 发表于 2026-8-5 10:07
云贵那边奇葩案件判决很多的,主要是维稳。
这个案件描述,不是本村人嘛?维稳个鸡嘎子啊,自己村里人也就是民风不知道对错?杀人偿命天经地义。
作者: elk 时间: 2026-8-5 10:26
政法系统里面不懂法的多了
作者: 10001 时间: 2026-8-5 10:30
简单 的 阐述
作者: 土鳖 时间: 2026-8-5 10:34
最后的问题,判官是否有问题?
如果认定有问题,能否取消退休待遇+刑罚?
作者: 旧显示器 时间: 2026-8-5 10:34
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。
作者: 土鳖 时间: 2026-8-5 10:35
旧显示器 发表于 2026-8-5 10:34
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。
1日老师您好~
本文转载于9090社区,帖子链接:https://qq9090.top/thread-610067-1-1.html